編輯:香港特區腫瘤中心 來源: 發佈時間:2021-08-05

患者在接受放射治療期間或治療後常會出現以下這些不良反應,不必驚慌,當問題出現時應按照正確的方法處理。


一、皮膚反應


常見於乳腺癌及頭頸部惡性腫瘤,如鼻咽癌、口腔癌、舌癌、咽喉癌、腮腺癌等。


治療期間:


放療照射野範圍之內的皮膚,依照射所給的劑量,隨時間會有不同的反應,一般在第三、四周後,開始有紅、腫、熱及微癢等反應,好像在太陽下曝曬後的皮膚,繼續照射至第五、六周時,膚色可能變黑,開始有幹性脫屑,部分患者發展為濕性脫屑。


處理方法:


(1) 避免用肥皂清洗或摩擦。


(2) 不可隨便塗抹膏藥類,化妝,以免增加皮膚的反應。


(3) 輕微的癢感,不可用指甲抓,以減少對皮膚的刺激及破損,此時可用專用藥膏塗抹即可。


(4) 避免過度的日光照射。


(5) 避免衣物的壓迫、束縛或粗糙衣物的摩擦。


(6) 治療部位如有傷口未愈合,須經醫師檢查後,再決定是否繼續治療。


(7) 若有嚴重的濕性脫屑反應,醫師將視情況停止治療 1 ~ 2 周或給予藥膏塗抹,但勿塗抹太厚。


 治療後:


(1) 治療部位避免肥皂或刺激性消毒液清洗及摩擦,需等皮膚完全生長恢復後,才可按一般正常方法清洗。


(2) 治療所引起的皮膚顏色變深,會自然褪除。



二、頭頸部治療


治療期間:


(1) 口腔粘膜炎:常見於治療第三周開始出現,此時應避免吸煙、飲酒,進食酸、辣等刺激性食物,應常以溫開水漱口或使用醫師開的漱口劑及藥膏。


(2) 口幹:因照射治療的關系,口腔唾液分泌會減少,故產生口幹的感覺,需隨身攜帶水壺漱口或飲用,避免口腔太幹而造成不適,另可用醫師開的人工唾液漱口劑來潤口, 並服用一些生津的中藥,室內保持較高的濕度。


(3) 下頜關節強製:治療後的患者常有牙關較緊的情形,故在治療期間即須開始練習張口運動。


(4) 味覺遲鈍:因照射治療口腔部位,會影響到舌頭上味蕾的變化,所以對食物的味覺感降低,此現象發生時,需配合調節食物的口味,在治療後將漸漸恢復。


(5) 頭暈、頭痛加重、惡心、噴射性嘔吐、視物模糊等顱高壓癥狀:常見於全腦照射或本身病竈較大腦水腫較重者。醫生將視情況給予口服或輸液等降顱壓治療。


治療後:


(1) 需定期至牙科門診,以檢查口腔衛生及有否蛀牙與病變。


(2) 治療結束後 1 年~ 3 年內應盡量避免拔牙,若非拔牙不可,亦需經醫師慎重檢查後決定。


(3) 放射性中耳炎:在放療期間或放療後,病人還可出現放射性中耳炎,耳內疼痛、聽力下降、流膿,甚至鼓膜穿孔,此時可用些抗菌素治療,或用氯黴素甘油或雙氧水滴耳,防治中耳炎。


三、胸部與上腹部治療



治療期間:


(1) 惡心、嘔吐:有此情形應選擇清淡易消化的食物,少量多餐,嚴重時可服用醫師的處方藥。


(2) 喉嚨及食道處疼痛:此時應啜取冰涼、柔軟的食物,有助減輕疼痛不適。


(3) 咳嗽:此因治療時氣管分泌物增加而引起,可服用醫師的處方藥。


治療後:
對於乳癌患者,因經手術及放射照射腋下淋巴結,常引起患側上肢水腫,於治療後仍需持續患側運動及自我檢查。



四 、下腹部治療


常見有直腸、膀胱、子宮頸惡性腫瘤的骨盆腔照射:


治療期間:

常見的反應及處理方法


(1) 腹痛、腹瀉、腹脹:一般在治療後 2 ~ 3 周出現,此時應服用清淡、低渣的飲食,避免進食產氣的食物,如豆類品或牛奶。另服用醫師的處方藥,亦可改善癥狀。


(2) 便血或大便潛血陽性:一般較輕,可在醫生指導下口服止血藥物。


(3) 膀胱炎:鼓勵多喝水及服用醫師的處方藥。


治療後:

 對於手術後合並放射治療之子宮頸惡性腫瘤患者及腹股溝部照射者,常見有下肢水腫。有此現象發生時,建議不要站立太久、休息或睡覺時把下肢墊高或穿彈性襪。


另外,放療可引起粒細胞減少,甚至紅細胞、白細胞、血小板都會減少。除全脊髓或骨盆放療外,一般較輕微。但與化療結合時較明顯。放療期間患者免疫力下降,要避免感染、加強營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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