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患者有內地醫生處方,是否可以直接拿藥?

  不可以。首先,內地醫生開的處方在香港沒有法律效力,無法保證患者的權益。其次,香港新藥與全球同步,而美國FDA批准的抗癌藥80%沒有在內地註冊,這必然制約了內地醫生處方的藥物使用範圍。因此,本著為自己健康負責的態度,患者最好帶著詳盡的病歷、檢查資料親自到香港找醫生診斷,香港醫生會根據患者現在的病情和全球現有的新藥,為患者制定適宜的治療方案。在香港特區腫瘤中心,部分內地病人得到了與內地醫生處方不同的醫囑。

  2、為什麼有的香港醫生要求患者帶內地醫生處方?

  如果有香港醫生要求你帶內地醫生處方,請提高警惕。這樣的醫生往往是不負責任的,不看患者的病情,就憑內地醫生處方發藥,容易貽誤患者的治療。僅憑內地醫師處方就出具藥品,這不過是一種簡單的購藥行為罷了,做不到對症下藥。魏則西在治療過程中使用了PD-1抑制劑,很可能就是接受了香港不負責任的醫生指導,因為PD-1抑制劑的適應症並沒有魏則西所患的滑膜肉瘤。

  3、在香港同一種藥有不同價格,低價的藥品有沒有問題?

  在香港通常正規管道的藥品儘管價格比管道不明的藥品高,但是品質和安全有保障。而許多低價藥往往管道不明,品質和安全存在嚴重問題。低價藥通常來源於三種管道:一是收購去世患者的未用完藥物,二是印度版的仿製藥,三是不法商販自己造的假藥,比如許多廉價的奧希替尼(AZD9291)多屬這種藥。

  4、能否通過網路找人在香港代購、郵寄抗癌藥?

  2014年5月7日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曾發佈過「網路購藥消費提示」,該提示指出:網上代購境外抗癌藥約有75%被證實是假冒藥品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》規定,在國內銷售未經註冊的藥品,哪怕是正版藥,也一律按銷售非法假藥罪論處。郵寄抗癌藥過海關時,一經發現即刻沒收。代購和郵寄抗癌藥,途中難免被污染或調包,一旦出現醫療事故,難以維權。

  5、為什麼有的藥品需要預付費用?

  通過預診,可以確定病人適合使用某種新藥。但該新藥可能在香港用量很小或急缺,需要藥廠專程去美國取回或從日本等附近國家調貨,按照藥廠規定,需先付全款或一定比例定金。